本产品适用于煤矿井下竖井或斜井提升煤、物料、升降人员和下放材料设备等,也可做其它牵引运输用。执行标准:AQ1033-2007、JB/T7888.1-1999 及 Q/HBSHM002-2009。
当启动主电机时,由电动机转子通过弹性联轴器将动力传递到减速器的高速轴上,经过减速器传动减速后,再由减速器的被动轴通过齿轮联轴器传递给主轴装置,若不断改变电动机的转向,可使卷筒进行缠绕或放松钢丝绳,使提升容器在井筒作上下往返周期性运动。
产品型号的表示方法:
提升绞车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MT/T 154.8-1996的规定。